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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我国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2022-05-24 739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诸宏明24日在国家卫健委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农村卫生事业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群众就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以县域为单位,根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机构,打造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至2021年底,全国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3万个,乡镇卫生院3.5万个,村卫生室59.9万个,实现了县乡村全覆盖。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群众看病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先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活动,指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目前,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超过90%,乡、村两级诊疗量县域内占比长期保持在2/3以上。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涵,着力维护群众身体健康。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提供主动式服务,持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至202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84元,农村居民能够在常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预防接种、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内容越来越丰富,覆盖面越来越广。

  四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服务质量同质化。在全国800多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引导医共体提升医疗能力,同时将更多工作转向健康管理,90%以上试点地区实现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通过开展远程医疗,开始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农村居民在基层就能获得县级甚至省市级专家高水平的服务。

  十八大以来已帮助近千万个因病致贫返贫家庭脱贫

  国家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办主任、财务司司长何锦国在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卫健委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累计帮助近1000万个因病致贫返贫家庭成功摆脱贫困,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全面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基本实现农村群众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明确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标准,历史性解决了部分地区的基层缺机构、缺医生问题,实现农村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常见病、慢性病基本能够就近获得及时治疗。

  二是脱贫地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城乡医疗服务能力差距不断缩小。国家卫健委将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实现每个脱贫县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98%的脱贫县至少有1所二级及以上医院,脱贫地区县医院收治病种的中位数已达到全国县级医院整体水平的90%,越来越多的大病在县域内就可以得到有效救治。

  三是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推动措施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建立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贫困患者实行精准分类救治。截至2020年底,累计救治2000多万人,曾经被病魔困扰的家庭挺起了生活的脊梁。

  四是重点地区重点疾病防控取得历史性成效。坚持预防为主,实施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长期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艾滋病、包虫病和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基础。

  何锦国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卫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持续接力奋斗,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一是完成“两个衔接”,优化顶层设计。国家卫健委及时调整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责机构和人员,实现工作机制衔接。调整优化政策,出台大病救治、巡诊派驻等文件,实现政策措施衔接,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守住“两个底线”,切实巩固成果。建立防止因病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底线。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坚决守住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的底线。

  三是聚焦“两个提升”,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农村群众在家门口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强化健康促进,深入推进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健全健康危险因素控制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因病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