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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身份证使用范围,扩大!

2021-10-12 766

  三医联动中,医保对医疗、医药资源合理配置与科学使用具有核心杠杆作用,编码的落地和联动,探索了唯一标识在医疗、医保工作中的应用,在此影响下,若医保将和编码逐渐协同,无论在支付、结算、回款等方面将全面影响行业。

  而山西省等多地市也曾发文指出,无新的医保编码的相关耗材,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编码的重要性已经不仅仅是包装上的扫码追溯那么简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内容指出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其中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现常态化。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破冰。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调整机制初步形成。

  需要指出的是,在《规划》中,着重指出了:要分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领域的衔接应用。

  此项规定逐步实施会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据器械查询,医疗器械的“电子身份证”就是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简称UDI)。

  此前,医疗器械在流通使用环节无码或者一物多码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对医疗器械的精准识别,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

  而实施UDI后,则有望实现“一械一码一身份”,从源头生产、经营流通、到临床使用各环节“一码联通”。

  其中,器械标识DI属于静态信息,它是医疗器械产品在供应链中的身份标识,可作为进入数据库查询该产品追溯基本信息的“关键字”。

  而生产标识PI属于动态信息,它包括医疗器械产品的序列号、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是医疗器械产品的动态附加信息,它与DI联合使用,才能指向特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我国在2019年明确提出“制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随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提出用2019年7月到2020年7月一年的时间,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

  国家将继续推进唯一标识系统建设后续工作,建立唯一标识示范交流机制,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各环节建立唯一标识示范点。做好唯一标识试点企业的督促检查工作。

  同时深入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等唯一标识试点一线,调研试点情况,做好试点总结,为唯一标识实施奠定基础。来自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汇报交流了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应用情况。